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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
2018-01
重要通知
13496
根据省卫计委公医办通知要求,在编在职、离退休、享受统筹医疗教职工子女(未满18岁)须重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,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湖北省省直公费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(共九家) (一)综合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&nb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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